10月20日上午8时30分许,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遵义南路路口,一辆72路公交车在左转时,直接撞倒一名绿灯时步行通过斑马线的女子,女子被拖行了近10米,当场死亡。据目击者介绍,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公交车没能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7条、90条明确规定,“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,遇行人横过道路时,应当避让”,违反规定的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去年年底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,2013年至2014年,全国在斑马线上因不礼让导致的交通事故有4907起,共造成1145人死亡,其中发生在城市道路的不礼让斑马线事故最多,占总数的67.4%。
重要提示:
1、车辆通过斑马线时,要严格执行“五三二一”操作法,提前减速,遇行人通过时,停车让行。
2、车辆在通过路口、学校、医院等特殊路段时,要提前减速,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/小时(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,但不得高于30公里/小时),凡是加速通过的车辆,一律视为超速。
权秦雍(安保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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