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9日上午10时许,在四川泸州市一公交车内,发生纵火案。嫌疑人被当场抓获,车上一乘客手臂擦伤。初步查明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,因为家庭纠纷产生极端行为,选择在公交车上纵火。
重要提示:
1、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提高其识别和发现危险品的意识,提升其反恐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,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,发现异常情况,要第一时间疏散乘客。
2、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,车内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更换。驾驶员要认真执行进出场检验制度,安全设施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出场。
3、安全警示标识要齐全清晰,GPS、3G视频设备要始终保持良好状态。
4、督导队员在做好站头秩序维护工作外,要配合驾乘人员做好危险品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5、在行车中发现异常情况(异味、异响等)时,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排查处置,及时上报公司。
权秦雍(安保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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